律师“众创空间”成中小所转型新路径!“联合律师楼”能联合中小律师吗?| 律新社观察
律新社主笔|谢珊娟
中小律所如何突破重围做大做强?
自然做大or合并做大?
或许这些方式都out了!
律师圈现在流行一种“众创空间”模式。
”
这些年,“众创空间”的概念呈爆发式发展。律新社注意到,律师“众创空间”模式一直在探索中。如2016年11月成立的 “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这是上海首家法律服务行业“众创空间”,为泛法律服务行业从业者、创业者提供办公、社交空间、创业指导等服务。最近,北京首家致力成为中小型律所“孵化器”的“联合律师楼”已完成20多家中小律所、200多位律师入驻,引来业内人士热议,律师的“众创空间”会做大做强律所吗?律师的“众创空间”模式可否全国复制?律新社采访了这一领域的开拓者。
“联合律师楼”如何“联合”律师?
“联合律师楼”是这样向外界描述自己的:北京西南三环丽泽桥西一公里处,一座三层约2700平米的独栋写字楼格外惹眼,联合律师楼五个大字赫然醒目,三三两两客户提着文件包走近联合律师楼,律师到达办公室时,办公室的行政秘书已将沏好的咖啡端到事先准备的会议室里,律师和客户在铺满阳光、充满香气的会议室开会并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午后,客户和律师握手言谢,愉悦离去。此时,联合律师办公楼里的其他律师还在热火朝天忙碌着,三五成群律师激烈地讨论着案件,还有噼里啪啦的电脑键盘声、打不完的电话及处理不完的电子邮件……
律新社了解到,联合律师楼的创意来源于一份政协委员提案。2016年,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爱利律师作为丰台区政协委员提出要打造中小型律所的“孵化器”。她认为,丰台区现有人口230万人,仅有1000多位律师,100多家律所,其中有80家是个人所,律所形式单一。丰台律师单兵作战,没有聚合力,业务低端,与主城区内律所存在一定差距,不符合丰台区发展模式。
郑爱利律师的这一建议得到了区政府的支持,取得丰台区司法局批文后,在郑爱利律师的牵头下,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开始着力打造北京市首个中小型律所“孵化器”,并购买了丰台区万丰路西局欣园3号楼作为自有产权,将之命名为“联合律师楼”,该楼面向全国律所“开放”。
联合律师楼项目负责人、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于瀚然律师告诉律新社,联合律师楼的核心特点是入驻的律所法律形式不改变,迁入联合律师楼办公,分摊和降低办公成本和管理成本。他向律新社介绍,“联合律师楼”于2016年9月开始对外“开放”,一开始来“看场地”的律师比较少,但随着联合律师楼的理念不断口口相传,越来越多的律所“慕名而来”,大多律所已在2016年10月完成入驻。截止目前,联合律师楼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20多家中小律所,共200多位律师,联合律师楼对于入驻的律师提供灵活的办公空间,从单个工位、独立办公室的租赁到不同风格的谈案室、会议室、接待室免费共享、物业、停车场等。
“目前30多个单间都已全部租完了。” 于瀚然律师向律新社介绍,所谓单间就是指律师的单独办公室,面积约12平,“套餐价”为48000元/年,可提供“全包”服务,会议室可无偿使用,物业、停车免费等。此外,还有一个“套餐价”为12000元/年,以出租工位为主。“目前还有一些工位在对外出租。” 于瀚然律师说,联合律师楼不仅是卓越的办公空间,也是一个有效的业务合作空间。已经入驻的200名律师基本覆盖了主要法律服务领域,通过资源对接和整合,有效解决单个律师无法完成的法律事务。
律新社了解到,入驻律所可将地址集中注册在联合律师楼,这些律所来自全国各地,有些是北京当地律所,有些则是其他省市律所设在北京的分所。“搬进联合律师楼之后,各个律所坐在一起,形成业务交流,克服了个人律所单兵作战的弊端,可促进了律师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 于瀚然律师说。
北京首隆律师事务所是首家入驻联合律师楼的律所,该所主要以诉讼业务为主,目前律所人数约10人,该所主任郭建泽律师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入驻联合律师楼他看重的是“律师交流”和“工作氛围”。在这里,联合律师楼会为律所提供行政服务和会议室、办公场所,一来可减轻律所人力成本,二来可提高客户体验服务。但这些“硬件”是次要的,郭建泽律师说,他更看重的是“软件”。“还未入驻前,律师有时在案件上碰到难点要马上去请教其他律所的律师就比较麻烦,但入驻联合律师楼的律所均从事不同专业领域,大家‘住’一起后可形成律所间案件交流和合作,这很重要。”
据悉,联合律师楼受到了北京市丰台区政协和司法局的极大重视,主管部门发文要求推进这一新的律师业态的发展。自2016年9月1日联合律师楼开业以后,以丰台区政协为代表的丰台区各界领导和单位分批考察和参观了联合律师楼,并与入驻的律师进行座谈,联合律师楼受到了业内广泛关注。
律师“众创空间”模式能做大做强律所吗?
事实上,联合律师楼模式也可以理解为“联盟”,不过与其他律所联盟形式不同,联合律师楼有2700平米空间作为实体交流载体,更具有粘性和可操作性。于瀚然律师告诉律新社,联合律师楼模式也可称为律师的“众创空间”,旨在成为中小型律所的“孵化器”。不过,这种模式能做大做强律所吗?
中国律所在规模化发展进程中,主要出现了四种模式:一是自然做大。国内有一批大所如金杜、君合、中伦等,立足京、沪一线城市,占据地缘、人才、司法资源配置等优势,依靠自身拳头业务和核心竞争力做大。二是合并做大。上海锦天城、北京竞天公诚、北京金诚同达、北京天达共和、湖北得伟君尚、山东众成清泰、四川明炬、国浩、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等,还有北京道和、嘉诚泰和、道可特合并为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都是通过合并方式做大做强。大成所与德同(Dentons)所合并,在超过50 个国家拥有6500 多名律师,成为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三是联盟做大。这种模式下相互之间是业务合作、管理沟通关系,处于松散型或者半紧密型联系状态,如:“八方律师联盟”、“长江律师联网”、“德和精品律所联盟”、“中世律所联盟”、“精专联盟”等。四是网络平台合作做大。如:瀛和律师机构等机构式合作,无讼、点睛等平台式合作;iCourt 培训式合作;家事、商事、不良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发式合作。
以上四种模式对于广大中小律所而言或许路途还很遥远,自然做大需要时间,合并做大失去独立性,联盟做大不够接地气,网络平台做大是新事物需要探索。是否另辟蹊径寻他路?目前各地为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纷纷成立了众创空间,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在众创空间中共享办公环境、逐步发展壮大,该模式值得律师界同仁借鉴参考。
天津则立律师事务所刘伊戈律师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联合律师楼作为律所发展模式的创新,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借鉴意义。其优势主要在于:联合办公的形式既保留了各自律所的独立性,又融合了律师办公的需求,入驻律所不必担心目前即被强行合并,如果未来发展顺利,入驻律所、律师将来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并与否。这样既保留了律所的自主权,又为律所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合作资源,律所管理者将处于进可故、退可守的独特地位。如果用恋爱来比喻,联合律师楼好比婚前同居的试婚状态,合则进一步结婚,不合则分手,避免了草率结婚后离婚的悲剧。
联合律师楼的功能在于,为律所提供了资源整合、知识共享、独立与共享融合办公的条件。中小律所单个的办公面积往往只有一两百平米,接待咨询场所面积有限,联合办公楼可以解决律师会客场所狭小的窘况,集合众所之力,打造高标准的办公和会客条件。中小律所在律师的资源整合、知识共享方面往往缺乏交流,由于所内律师有限,很难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跨所合作则面临互相了解不足、缺乏信任的困境,联合办公楼可以解决律师互不了解的问题,通过共享办公工位,增加律师之间接触的机会,提高信任关系。律师的人数优势,可以用来定期举办分享交流会,分享案源信息、办案技巧等,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
律所与律所管理者之间,利用联合办公的机会,也可以增加密切合作的机会,在共享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的基础上,逐渐融合行政、财务、信息化等后勤支撑系统。这种融合并非合并模式中一上来就强行的融合,而是基于成本选择、逐步磨合形成的自然演化,相比较而言会更容易被接受。
律师、律所的联合办公,也有利于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管,律师联合办公条件下,相互之间可以提醒职业纪律,督促确保不违反律师行业规范。此外,还有利于提高律师行业规模,在人数和创收上都能通过整合资源上一个台阶,进而还能够吸引公证、会计所等中介组织加入进来,为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法律、会计等中介服务。
“中小律所管理者在律所遭遇发展瓶颈时,除了考虑合并的模式外,可以考虑借鉴众创空间的形式,在各地组织联合律师楼,与志同道合者共同发展。建议司法行政机构作为主管部门,对联合律师楼的新模式予以重视。希望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让中国律师业发展的更快更好。” 刘伊戈律师说。
律师“众创空间”模式可否全国复制?
律新社了解到,近年来,法律服务圈出现越来越多的创新发展模式,国家的一系列文件,对律师行业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要求,律师的“众创空间”也是顺应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潮流,也是律师业创新的尝试。
2016年11月,上海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成立,这是上海首家法律服务行业的“众创空间”,致力于为泛法律服务行业(法律培训、法律大数据、法律技术、律师或律所等)从业者或创业者打造一个法律服务职业共同体生态圈,主要以提供办公、社交空间、创业指导为主要服务等,作为链接法律人输入和输出的连接点。
与北京联合律师楼不同,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面向的人群更广,提供的范围更加广泛。但同样的,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也可统一为入驻单位提供统一注册地址和相关服务。上海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总经理冯丽在接受律新社透露道,共创空间面对泛法律人群,并不局限律所或律师个人,可按月收费,单间是4500元/月,工位是1500元/月。冯丽说:“百事通平台会有源源不断的案件对接,同时也可以输出法律人的知识,起到一个输出和输入的作用。”
冯丽介绍,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的设立是顺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求。此外,目前百事通有3万名律师会员,百事通也希望能够提升平台律师服务质量,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加强平台化建设交流。另外,百事通平台的律师来自全国各地,希望将空间打造成“律师驿站”的概念,让来上海办案的律师可以有个会见客户、休息的地方。“当然,我们的定位是为泛法律人群服务,而不仅仅服务于律师。”
还未创办空间前,冯丽明显感受到,众创空间的生态如火如荼,不同属性不同垂直领域的生态圈还在不断“发酵”,尽管目前很多众创空间还未实现盈利,但大家认为这是朝阳行业,对空间未来前景很是看好。目前法律人的“众创空间”还不多,百事通法律科技共创空间算是上海的第一家。冯丽告诉律新社,众创空间是新生事物,目前“众创空间”模式和理念并未被法律人广泛认知和理解,还需要些时间去宣传和沉淀。
在冯丽看来,这一模式可在全国推广,但前提是要get到法律人或律师的痛点。“对律师而言,业务案源很重要。如果仅仅是提供一个办公场所(工位),没有业务交流及合作,很难长期形成粘性。”
综上,律所(律师)单打独斗的时代或将过去,联合是趋势。中小律所突破重围发展壮大的方式有多种,目前各家均在不断尝试和创新中,联合律师楼模式、“众创空间”模式可否在全国复制推广?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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